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
(青国税发〔2008〕6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车购办、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国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8〕35号)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各单位在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局(办公室)反映。
附件:1.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
4.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
5.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8〕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领导简介: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领导简历等情况;
(二)机构设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情况;
(三)主要职能: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主要工作职能;
(四)行业概况:青岛市国税系统基本情况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