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层单位答复申请后,应及时填写《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附件2)予以备案。
(二)市局批转需要提供的信息
1.由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青国税函”形式批转相关基层单位提供信息,同时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
2.基层单位对市局批转需要提供信息的回复,由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函”的形式回复。
3.基层单位回复后,应及时填写《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予以备案。
(三)市局批转代为答复的信息
1.由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青国税函”形式批转相关基层单位代为市局答复信息,同时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
2.代市局答复的信息,由代为答复的基层单位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予以答复,并注明代为市局答复。答复后,应及时填写《青岛市国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予以备案。
3.还应填写《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附件3),并附代为答复的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复印件),一并上报市局备案。
第七条 本流程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作流程图(略)
2.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附件2: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编号: 年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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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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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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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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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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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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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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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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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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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或
其他组织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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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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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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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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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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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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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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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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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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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
信息
情况
|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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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申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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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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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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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开
信息答复情况
| 直接答复
|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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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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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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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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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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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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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批转需要提供信息或委托代为答复
| 回复/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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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答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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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答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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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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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负责人
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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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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