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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2.基层单位答复申请后,应及时填写《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附件2)予以备案。
  (二)市局批转需要提供的信息
  1.由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青国税函”形式批转相关基层单位提供信息,同时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
  2.基层单位对市局批转需要提供信息的回复,由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函”的形式回复。
  3.基层单位回复后,应及时填写《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予以备案。
  (三)市局批转代为答复的信息
  1.由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青国税函”形式批转相关基层单位代为市局答复信息,同时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
  2.代市局答复的信息,由代为答复的基层单位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予以答复,并注明代为市局答复。答复后,应及时填写《青岛市国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予以备案。
  3.还应填写《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附件3),并附代为答复的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复印件),一并上报市局备案。
  第七条 本流程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作流程图(略)
  2.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附件2: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编号:  年   号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

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申请公开

信息

情况

申请时间

 

提交申请形式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申请公开

信息答复情况

直接答复

答复时间

 

答复形式

 

答复情况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签名)

年  月  日

市局批转需要提供信息或委托代为答复

回复/答复时间

 

回复/答复形式

 

回复/答复情况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领导小组负责人

审  批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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