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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评估工作时间安排(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8年1月-8月31日前

  1.2008年1月8日全面启动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制订“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提交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并征求市人大对“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意见。

  2.2008年1月15日前对“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3.2008年3月-7月课题组制订调查研究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完成调查报告初稿。

  4.2008年8月底前完成重点专题评估报告。

  第二阶段:2008年9月-12月31日前

  1.2008年9月底前完成重点专题评估报告和总报告征求意见。

  2.2008年10月上旬完成总报告(草案)报市人大审议。

  3.2008年12月底前根据市人大审议意见修改和完善,并组织评估。

  第三阶段:2009年1月-2月20日

  1.2009年1月20日前完成总报告评审验收(征求专家意见)及修改。

  2.2009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

  3.2009年2月20日前向市人大报告。

  六、为更好地接受检查和监督,拟请市委有关部门和市人大财经委参加“十一五”中期评估的有关工作。

  七、加强对“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领导,成立“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章熙骏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李惠民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彭建强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谢凤琼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李才银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红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志洪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林生  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李 勇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西部办副主任

      周华德  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章有怀  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高 亮  市信息办副主任

      赵塞经  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吴琪志  市物价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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