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桂林市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成立相应的绿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辖区的绿化整治工作。

  各部门和城区工作职责如下:

  市园林局:制定全市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整治规划,确定年度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整治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审核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整治方案;向各城区派出联络员,加强协调工作;建立专家技术服务组,进行技术指导。

  市建规委:按城市规划的要求,指导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整治,把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整治与小街小巷整治工程有机结合、整体推进。

  市房产局:负责组织指导相关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居住小区进行绿化整治工作。

  市市容局:组织协调各城区和相关单位拆除居住区的违章建筑物和违章构筑物。

  城区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具体落实。

  三、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整治的工作内容

  2007年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整治工作以增绿为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把这项工作纳入到“城乡清洁”工程当中,做好与小街小巷改造工程的结合,对可绿化的面积要全部进行绿化,消灭黄土露天。

  (一)抓好拆除居住区、单位庭院违章建筑工作,还绿于民。加强绿地建设,特别是对已经荒废了的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地进行整治,恢复绿地景观和功能。

  (二)通过拆墙透绿、治脏变绿、见缝插绿,增加绿量,提高绿地率,增强绿地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在绿化建设和整治过程中,以乔木为主,乔灌结合,尽量少用草花和草坪,以方便今后管护,降低管护成本,方便市民游憩。

  (三)按照“三分种、七分管”的要求,落实绿地长效管理,把居住区绿化管护纳入物业管理工作中。

  四、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布置工作阶段。3月中旬,各区政府完成辖区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的绿化状况调查工作,制定本辖区2007年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整治方案报市园林局,组织召开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整治动员大会,使2007年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整治的领导落实、项目落实、资金落实。

  (二)整治阶段。3月底至6月,有关单位进行绿化整治,6月底完成今年绿化整治任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