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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桂林市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7年桂林市居住区
及单位庭院绿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2007〕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我市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的绿化整治工作,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切实改善市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现就做好2007年全市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广量大,其绿化水平对城市整体绿化水平有着重要影响,与市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环境,既是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也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实事工程。因此,要把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整治作为“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行动和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2006年启动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引向深入。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全市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实行“全市统一组织,城区全面负责”的工作机制。桂林市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我市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整治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因人员工作变动,对协调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名单如下:

  组 长:刘明昱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齐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秋明 市园林局局长

  黄家城 市建规委主任

  陆华军 市市容局局长

  袁国华 象山区副区长

  阳 明 七星区副区长

  王诗宏 秀峰区副区长

  田继阁 叠彩区副区长

  石自强 雁山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

  主 任:何秋明 市园林局局长

  副主任:
  毛献青 市园林局副局长

  肖永泰 市建规委委员

  阳建诚 市市容局副局长

  杨绍武 市房产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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