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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奥运期间市场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奥运期间市场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七月七日 辽价发[2008]72号)


各市物价局(发改委):
  为做好奥运会期间我省市场价格稳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稳定市场物价的各项措施。各级物价部门要按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控制政府定价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公共服务价格的调整。奥运期间,城市公交、出租车以及停车场一律不得提价;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收费标准也一律不得提高;国家已调价的油、电价格要严格控制连锁反应;纳入政府临时干预措施的商品,要严格申报和备案程序,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二、大力推进明码标价工作。要以奥运会为契机,大力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等工作,各商场、超市、药房、宾馆、餐饮和娱乐等场所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达到标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标示醒目。同时,要扎实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完善价格服务进景区、进商场等各项措施,大力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价格诚信记录及价格诚信记录公布制度。
  三、用好用活价调基金。为确保奥运期间市场价格稳定,各地要加大价调基金使用力度,对重要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可采取临时补贴运费、补贴差价、补贴仓储费等措施,降低流通费用,吸引货源,实现以量稳价。要严格使用程序,禁止挪用、占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和保障民生等方面。
  四、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各地在做好常规监测的同时,要安排人力物力,加强市场巡视,定期走访监测点和重点市场,遇有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做到早发现、早上报,防止事态蔓延,使价格监测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奥运期间价格稳定工作。
  五、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全省要高度重视奥运期间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奥运期间我省不发生因价格问题引发的上访和恶性事件。要保证“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做到接报必查,查必有果,实现回复率100%。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市应要充实精通外语人员到举报投诉接待岗位,切实做好涉外举报投诉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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