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08年生命领域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冀科平函〔2008〕33号)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业科学院、省体育局、石家庄市科技局:
依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今年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28个生命领域省重点实验室2005年-2007年运行状况进行了业绩评估。其中农业生物类13个,医药卫生类15个。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估结果
省分子细胞生物学实验室、省作物种质资源实验室、省作物遗传育种实验室、省神经病学实验室、省新药药理毒理研究实验室、省法医学重点实验室,省肿瘤基因诊断、预防和治疗实验室和省医学生物技术实验室等8个省重点实验室为优秀等次实验室。
省药物质量分析控制重点实验室、省杂粮研究实验室、省无脊椎动物系统学与应用实验室、省微生物多样性研究与应用实验室、省植物转基因中心、省动物生理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省作物生长调控实验室、省预防兽医学重点实验室、省农作物抗旱研究重点实验室、省络病实验室、省骨科生物力学重点实验室、省煤矿卫生与安全实验室、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省中药研究与开发实验室、省神经肌肉功能与力量训练实验室、省血液病重点实验室等16个实验室为合格等次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其他4个实验室列入整改。
二、我厅按照《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规定,对上述优秀等次和合格等次的24个省重点实验室各给予运行补助经费30万元,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技术软件、设置开放课题。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须分别按照1:1和1:2的比例予以经费配套,配套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下次评估的考核内容。
三、对省分子细胞生物学实验室等8个优秀等次省重点实验室给予表彰,颁发优秀证书,并奖励每个优秀实验室30万元,用于支持代表实验室研究水平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四、根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对列入整改的4个省重点实验室不给予运行补助经费,整改期为3年,再次评估若仍未达到合格等次以上,取消其“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资格。希望列入整改的4个省重点实验室根据整改意见,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请相关部门和依托单位对列入整改的重点实验室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取得较好的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