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天津工程师范学院附属高级技术学校更名为天津工程师范学院附属技师学院的批复
(津劳社局函〔2008〕263号)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你单位《关于天津工程师范学院附属高级技术学校更名的请示》(津工师报[2008]2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同意天津工程师范学院附属高级技术学校更名为天津工程师范学院附属技师学院。常设专业:电气技术、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加工、机电设备维修。培养目标以高级工、技师为主。学校更名后,其办学体制及经费渠道不变。
希望你们按照《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的要求,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发挥办学优势,加快培养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为促进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做出更大贡献。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