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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启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许可专用章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启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许可专用章的通知
(黑建安[2008]38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为企业服务,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变更时,启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许可专用章”,加盖在对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核准栏或企业变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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