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河东区、河西区、南新农场、田独镇、凤凰镇、市卫生局
整治要求:对近期不能改(扩)建的道路进行硬化,疏通下水道,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占道经营现象,禁止家禽散养,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和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整治的指导、监督,限期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开展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王勇,市委副书记黄明荣,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逢春,市政府副市长郭保红直接指挥。各创卫重点责任部门、单位和河东、河西区管委会、相关镇、农场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牵头单位要拿出具体的整治方案,整治时间从10月1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三)为了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各专项整治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
1、农贸市场整治由市政府副市长王诚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海钰牵头负责。具体责任人: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蔡仁武,河东区管委会主任黄海雄,河西区管委会主任林海。
2、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由市政府市长助理曾清泉牵头负责。具体责任人: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局长钱忠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通卫,河东区管委会主任黄海雄,河西区管委会主任林海。
3、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整治由市政府副市长郭保红,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平牵头负责。具体责任人:市卫生局局长陈志勇。
4、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整治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逢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可牵头负责。具体责任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通卫。
5、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整治由市政府市长助理曾清泉牵头负责,具体责任人:市规划建设局局长李瑜。
6、城乡结合部整治由市委副书记黄明荣牵头负责。具体责任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通卫,田独镇镇长季端荣,凤凰镇镇长吴天直,南新农场场长邱观林。
(四)各创卫重点责任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创卫工作的认识,深入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性。要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素质,提高市民的物质文化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三亚两个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努力构建和谐三亚。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努力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和除四害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