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印发《本市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粮储〔2008〕32号)
各区、县粮食局(署)、良友(集团)公司、“藏粮于企”企业: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粮展〔2008〕62号)精神,特制定本市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上海市粮食局关于本市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2、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略)
上海市粮食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本市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粮展〔2008〕6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现结合本市粮食行业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极端重要性,以保障本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为根本出发点,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责任体系,保障本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