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市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08]58号)
华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濮阳市城市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濮阳市城市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方案
(濮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8月1日)
为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不断满足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全国老龄办等十部委《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2008〕4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豫民文〔2006〕100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濮政办〔2007〕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安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机制完善、活动场所健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为社区每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参与率不低于50%;辖区40%以上的社区设有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室,服务对象涵盖社区所有老年人,入住老人满意率达95%以上;辖区“三无”老人、“低保”老人全部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创建全省、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
三、工作内容
开展居家养老、日间托老、机构养老等多种模式的养老服务。
(一)居家养老。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的形式,由市辖区政府组织“4050”人员和低保对象为主的工作人员,经过养老技能培训,安排到老年人家中提供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