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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通知
(津价商〔2008〕195号)


华北电网公司、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执行脱硫电价的请示》收悉。鉴于该厂#1、2机组脱硫系统改造项目竣工,其烟气脱硫设施已投入运行,并于2008年6月26日通过市环保局验收合格(津环许可验[2008]051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该厂1、2#机组执行脱硫电价,其上网电价在我局《关于调整我市上网电价的通知》(津价商[2008]161号)调后电价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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