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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督导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集中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各项措施。市政府采取市领导重点联系和下派督导组等方式,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督导检查。
  1、 市政府领导督导联系分工。周仲明常务副市长联系滦南县、乐亭县、海港开发区、曹妃甸工业区,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学军联系迁安市、古冶区、路南区,于山副市长联系玉田县、丰润县、路北区,王久宗副市长联系遵化市、迁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辛志纯副市长联系滦县、开平区、丰南区,高瑞华副市长联系唐海县、南堡开发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
  2、督导检查分组及分工。市政府成立4个督导组,分别对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进行专项巡回督导和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工业区、管理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综合督导检查。
  第一组,以市安监局为主,市安监局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河北煤监局冀东分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工商局、工促局、规划局、质监局、港航局、水务局、教育局、唐山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再各配备三名专业技术干部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集中行动的督导。
  第二组,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为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同志任组长,市质监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工商局、公安局、商务局、卫生局、药监局、教育局、行政执法局、供销社、盐务局、城管局再各配备三名专业技术干部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食品与药品安全集中行动的督导。
  第三组,以市发改委、环保局为主,由发改委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环保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工促局、统计局再各配备三名专业技术干部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节能减排集中行动的督导。
  第四组,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为主,由分管市委督查室的副秘书长为组长,分管市政府督查室的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将原驻各县(市)区的14个安全生产督导组重新划分为两个督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园区、工业区、管理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的综合督导检查。
  3、督查重点。一是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全市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再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实施方案》明确的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四是各地围绕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三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五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食品与药品安全行业标准执行、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
  4、督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行政执法等方式。听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深入基层进行实地督查和执法。对督导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和长效机制建设中的问题,督导组要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整改。
  各县(市)区政府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督导协调,确保这项集中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集中行动成果,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坚决处置。集中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要就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写出工作总结,经市督导检查组审阅后,于11月15日前报市政府。

  附件:
唐山市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国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周仲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学军 市委常委、副市长
      于 山 副市长
      王久宗 副市长
      辛志纯 副市长
      高瑞华 副市长
  成 员:邸 义 市委副秘书长
      李建洲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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