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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对2007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特别是餐饮业油烟、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分年度计划,进行综合治理,切实加以解决,解决情况要向群众反馈。

  (二)污染减排违法问题查处工作

  1.查清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处理水量和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联网情况,努力解决昆明第六污水处理厂等实际处理能力不够的情况,查处超标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二次污染等环境违法问题。

  2.查清全市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运行情况,查处未批先建、不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和垃圾渗滤液超标排放、直排等环境违法问题。

  3.查清已建成火电厂、冶炼厂、化工厂基本情况、生产规模和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联网情况,重点检查2008年必须完成的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含工程、结构、管理减排项目)以及2008年必须开工项目进展情况,坚决查处超标排放、直接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

  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对电力、钢铁行业脱硫设施的监管,解决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加大对化工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解决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三)重点湖泊流域污染集中整治工作

  1.全面检查2007年以来滇池、阳宗海(昆明部分)等流域内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重点是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新建工业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

  2.全面清查滇池、阳宗海(昆明部分)等流域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淘汰落后工艺装备,严厉打击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防止藻类大面积爆发。加大对列入淘汰目录中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工艺的监管,对违法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及时报请当地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四)挂牌督办事项

  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我市以下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1.昆明超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生产导致甲醇储罐起火引发环境问题;

  2.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泥磷污染水源问题;

  经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对以下问题和企业实行市级挂牌督办。

  1.昆明超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生产导致甲醇储罐起火引发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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