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做好陶埠漕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程的意见
(锡建镇〔2008〕6号)
惠山区建设局:
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点源治理工程是省政府确定的“治太”工程的组成部分,鉴于这项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去年以来,全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洛社镇铁路桥村陶埠漕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陶埠漕工程”)是2008年省级试点工程,为了使这一项试点工程按既定计划如期完成并取得经验,现根据我局对铁路桥村污水治理点的现场踏勘的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陶埠漕工程的进展阶段
陶埠漕工程设计能力为日处理生活污水90吨,已经完成结构工程建设,进入调试和试运行阶段,目前还不适宜检测。
目前实际上接入了立交对面某学校的生活污水及其校内小机械加工厂的生产废水,造成该污水处理装置超负荷运行。同时,工厂废水的接入,还导致了污水处理装置及人工湿地的失效、微生物死亡,导致污水处理装置失效。
二、陶埠漕工程的试点建议
农村居民点生活污水的治理工程,并不是随着结构工程的完工而完成的,土建结构工程只是整个试点工作的第一步,调试、管理以及对处理效果的跟踪,是试点工作更为重要的内容,为此必须做好如下后续工作:
1、协调镇、村,会同设计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做好工作对接、设备调试工作,使设备按照设计参数正常运行;
2、培训运行管理人员,确保管理到位,避免无人运行、时开时停、超负荷运行等情况;
3、争取在8月20日之前完成调试工作,并在8月30日前邀请专业部门完成处理水质取样、分析报告,9月验收,客观评价该装置处理效果,给这项试点工作提供一个阶段性成果的结论;
4、完成验收后,要配备运行管理人员,掌握运行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污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定期检测出水水质;
5、及时、准确地把试点进展情况通报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更多地得到相关部门的技术等多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陶埠漕工程是我市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工程的样板之一,对我市分散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并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借鉴,所以一定要科学、准确地总结好经验教训,不论是调试阶段,还是正常运行阶段,都要定期将运行情况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