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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重点: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以及拟搬迁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和曾发生欠薪、群体性事件以及投诉举报案件的用工单位。
  其中,香洲区以餐饮、商业零售业等服务性企业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其他各区以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小型加工企业为执法检查的重点。
  四、检查内容
  (一)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劳动合同订立、执行和解除等情况。
  (三)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四)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
  (五)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
  (六)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
  (七)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八)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方法、时间和步骤
  专项检查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依据,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抽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在检查中注重宣传劳动合同法知识与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相结合;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从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主要工作:
  (一)制定方案,部署工作。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劳动保障系统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执法检查动员大会; 在“两报两台”发布《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执法检查活动的通告》。
  牵头单位:市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劳动监察科),完成时限9月9日前。
  (二)宣传发动。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部分主干道口及工业园区、劳动者聚集地悬挂有关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活动和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横幅、标语;在劳动者流动大、相对集中的香洲、拱北、吉大、前山、南屏和金鼎等地开设咨询点,开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同时现场接受投诉,广泛发动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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