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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珠海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珠海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珠劳社函〔2008〕159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经济功能区劳动保障局(科),市属各企业:
  《珠海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业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珠海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2007年珠海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2007年我市国民经济呈现平稳健康发展。保持平稳增长。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86.84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1.47亿元,比上年增长18.0%,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0%,比上年涨幅低2.5个百分点。
  2007年我市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26616元, 比上年增长1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290元,比上年增长9.2%,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民生福利显著改善。
  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CPI偏高,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产业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不合理,实业投资增长乏力;高耗能产业生产增长迅速,节能减排形势不容乐观.。
  二、2008年珠海市经济发展预期目标
  2008年我市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是:珠海市本地生产总值增长15%,工业增加值增长1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三、2008年工资指导线
  (一)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12%。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和人工成本水平、工会意见等实际情况,大体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在岗职工的工资增长,同时,企业要加强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保持企业的发展潜力。
  对于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二)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上线(警戒线)为17%。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也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以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发展后劲和竞争力。对于上年度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竞争性企业,其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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