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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08年珠海市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08年珠海市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珠劳社〔2008〕81号)


各区(高新区、功能区、管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市属各企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4号)的要求,现对2008年我市劳动力市场较通用的333个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发布。
  本次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实施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

  附件:2008年珠海市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及其说明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关于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说明

  珠海市从2000年起开始对社会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几年来,这项信息的发布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和劳动者的重视和普遍关注。今年,我们继续向社会发布2008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使该价位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随着我市企业数量的增加,我们增加了调查单位数量,扩大了调查的覆盖面,本次参加调查的有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私营等经济类型企业共15000多户,经随机抽样和适当调整,对其中700多家企业的10多万名职工2007年工资收入数据进行了分析、汇总、修正,依据市场取向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共确定发布333个工种职位的数据,包含了目前我市企业中主要的通用性职业(工种),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同一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水平的高、中、低之分,是由企业经济效益、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以及劳动者的不同层次等因素决定的。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分别代表该工种职位工资收入中高、中、低水平的平均数。
  二、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是以列入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口径为准,所反映的是职工全年工资总额数据,是职工从企业获得的全年劳动报酬总额。
  三、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参考使用本指导价位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发布的各职业(工种)工资价位是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和劳动力市场调查的结果,反映了一定时期的企业工资分配实际水平。但这只是指导性信息,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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