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工作的通知
(徐经贸市场〔2008〕162号)
各县(市)、贾汪区发改经贸委、中石化徐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徐州销售分公司:
近期,省经贸委下发苏经贸商改[2008]394号《关于认真落实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协调工作的通知》,对保障当前农业生产用油供应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三夏”期间农业生产重点时段油料供应工作,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现将省经贸委有关文件进行转发,并将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地要站在支持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提高对做好“三夏”期间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工作的认识,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各县(市)、贾汪区发改经贸委作为各地成品油主管部门要统筹负责当地的农业生产用油保供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要加强与农机部门和中石化、中石油徐州分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共同研究具体保供方案,全力做好“三夏”期间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工作。
二、采取措施,保障供应
首先要做好需求预测,加强油品资源调度。中石化、中石油徐州分公司要会同当地农机部门根据我市农村“三夏”期间粮食种植面积和农用机械数量,做好农业用油总量预测,合理安排油库及加油站库存,提前做好柴油资源准备工作。其次要制定具体措施,全力确保油品供应。要具体安排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供应保障。特别是确保乡(镇)和主要农村供油点的供应,防止断档现象发生。通过采取设立“农机加油绿色通道”,组织油罐车送油到田间地头,实行农机具定点加油等办法,千方百计满足农业用油的各项需求。
三、加强监测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各县(市)、贾汪区发改经贸委要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点的供应情况进行排查,及时与中石化、中石油徐州分公司沟通协调,按周上报各地成品油供应情况。要协调各地工商、物价、农机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农业用油市场监管。严力打击囤积抢购、掺杂使假、无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供应工作中出现的情况。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