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形式多样,广泛参与
各地、各部门要以迎接绿色奥运为契机,倡导各界群众以实际行动为绿色奥运做贡献,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把节能宣传活动深入到企业、社区、商场、学校和农村。要紧密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通过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农村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媒体行动等节能减排十大行动,突出节能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开展以节能为主要内容、丰富多彩的学校主题活动,开展“我为节能献计策”等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校园文化。各地科技部门要开展科技节能示范,启动一批节能重点项目,通过举办节能科技展示等把最新的节能技术推向市场。各地环保部门要进一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各地建设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节能的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广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倡导节约型的交通消费模式。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沼气利用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宣传,同时在农村大力推广节能型产品。各级商贸部门要在商务流通领域宣传节能的重要性,鼓励提倡商业流通企业采取节电措施,使用节能型产品。各地广播影视部门要把《
节约能源法》的宣传贯彻作为重点,组织重点和系列的宣传报道。各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政府机构内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机构”活动,组织“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地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和“节能减排--青年岗位能手在行动”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各地工会要继续组织职工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建立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引导职工立足岗位,积极开展“五小”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发改经贸委(经发局)要会同联合主办单位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于7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经贸委(资源处),抄送其他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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