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深安办〔2008〕95号)
各区安委会,光明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03号)的统一部署和广东省的有关要求,今年6月我市将与全国继续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做好各项工作,利用“安全生产月”的契机全力推进我市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组织制定了《深圳市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区安委会,光明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紧密围绕“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订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本着“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层层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正常、有序、顺利开展。
二、创新形式,穷尽方法
各区、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宣传实效,注意宣传方法,提高宣教质量,尽量采用一些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教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要积极组织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参与明信片安全生产知识竞答、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全民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他们防范事故的能力;要面向市民、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服务基层活动等专项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常见的安全知识,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组织员工开展明信片安全知识竞答等专题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班,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在作业场所广泛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和标语等,广泛传播安全科学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