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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息普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息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安监局,光明新区经发办:

  为详细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的品种、数量以及现有仓储规模等情况,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息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08年9月10日至10月22日

  二、普查对象

  我市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的225家经营企业,包括:163家租赁仓库的经营企业和62家自有储存仓库的经营企业,重点是自有储存仓库的经营企业。

  三、普查内容

  按照《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息普查表》(见附件)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其中,租赁仓库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普查其经营品种、数量、规模和销往区域;自有储存仓库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普查其经营品种、数量、规模以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能力、规模、周边环境情况等。

  四、组织实施

  此次信息普查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由市安科学会具体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安监局、光明新区经发办要高度重视此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息普查工作,指派专人协助市安科学会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普查工作;

  (二)各区安监局、光明新区经发办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的有关企业,并督促企业如实填报《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息普查表》(附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息普查表

  二○○八年九月五日

  (联系人:武剑飞 电话:83328946,13631672200)

  附件: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息普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类型

口自有储存仓库     □ 租赁仓库

企业成立日期

 

企业职工总人数

 

危化品作业人数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注册安全主任

 

电话

 

手机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发证日期

 

二、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情况

经营场所面积(平方米)

 

序号

危险化学品名称

危险货物编号

年均销售量(吨/年)

销往区域(市内、市外)

1

 

 

 

 

2

 

 

 

 

3

 

 

 

 

4

 

 

 

 

5

 

 

 

 

6

 

 

 

 

7

 

 

 

 

8

 

 

 

 

9

 

 

 

 

10

 

 

 

 

以下针对自有储存仓库的企业

三、自有储存危险化学品情况

仓库总面积(平方米)

 

储罐数量及体积(立方米)

 

仓库及储罐

总储量(吨)

 

序号

化学品名称

危险货物编号

最大储量(吨/罐)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自有储存仓库周边情况

方向

周边情况描述

备注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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