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各县市区政府完成2007年消防基础建设责任状情况的通报
(政字〔200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
为确保消防基础建设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市政府于2007年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消防基础建设责任状》。责任状签订之后,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把消防基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加大消防基础建设工作力度,全市消防整体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消防站建设进展情况。在去年有消防站建设任务的12个县(市)中,清河县、威县、宁晋县消防站已建成投入执勤,南宫市、隆尧县消防站已竣工待验,沙河市消防站完成改制工作,巨鹿县、临城县、临西县、平乡县消防站也在积极建设之中。特别是威县,在经济条件薄弱的情况下,在全市率先提前完成建站任务,并已投入执勤。南宫市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多方设法筹集建站资金,无偿划拨建站用地,极大加快了消防站的建设进度。去年没有建站任务的柏乡县、广宗县政府也积极运作,开始了消防站建设的前期工作,广宗县已征招合同制消防队员10名,购置消防车1部;柏乡县完成了建站选址和部分队员征招。但也有一些县工作不理想,南和县、邢台县消防站建设进度缓慢,内邱县07年《消防基础建设责任状》各项任务均未完成,消防站建设更是毫无进展。
二是消防经费保障情况。为完善各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各县(市、区)政府针对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消防经费投入,经费保障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桥东区、桥西区、高开区、邢台县、清河县、宁晋县、威县、南宫市、隆尧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沙河市、任县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共列入财政预算106万元,较往年有了大幅度增长。
三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全年各地共建消火栓217座;清河县、宁晋县、威县完成3部新增补充执勤车辆任务;沙河市、邢台县完成25名合同制消防队员征召任务;除南宫段芦头镇、平乡县城、平乡县河古庙镇外,其余各县(市)消防专项规划及重点镇消防规划已全部制作完成。隆尧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对消防站建设进度、队员征招、车辆购置进行专门研究,确保了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
今年是完成消防基础建设任务目标的最后一年,为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省政府下达的消防基础建设任务,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从关注民生的高度,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加强消防基础建设的重要性,要切实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总体工作中,扎实推进,确保全年消防基础建设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