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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政字〔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开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措施,注重质量,经过各级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实现了办理质量和办理速度的同步提高。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各承办单位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我市承办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邢台市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进行表彰。先进单位是:
  一、县(市、区)
  邢台县人民政府 沙河市人民政府 隆尧县人民政府
  南和县人民政府 临城县人民政府 清河县人民政府
  宁晋县人民政府 桥西区人民政府 任 县人民政府
  南宫市人民政府 桥东区人民政府 广宗县人民政府
  二、市直单位
  财政局 交通局 规划局 国税局 环保局 建设局
  教育局 城管局 人事局 国土局 体育局 质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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