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奖励江苏苏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元、江苏洋河集团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0万元。
宿豫区:奖励宿迁市春绿粮油有限公司10万元。
宿城区:奖励宿迁市飞虎毛毯有限公司10万元、江苏迁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10万元、江苏德利恒棉业有限公司10万元、宿迁市力达塑料托盘制造有限公司10万元、江苏精科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江苏腾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万元、宿迁市金马机床有限公司10万元。
宿迁经济开发区:奖励江苏尤佳手套有限公司10万元。
骆马湖示范区:奖励宿迁市第一砂轮制造有限公司10万元、华星(宿迁)化学有限公司10万元。
(“技术改造类”项目,原则上与“技术进步类”项目不重复奖励,二者之间选择标准高的奖励。此次奖励的不足部分,以及列入2008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但属整体新上的,至年底另行研究)
三、销售突破类(计15万元,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中列支)
销售首次达1亿元项目奖励
宿豫区:奖励江苏和友集团5万元。
宿迁经济开发区:奖励宿迁娃哈哈恒枫食品有限公司5万元、宿迁市正邦铝业有限公司5万元。
四、税收贡献类(计74万元,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税收首次达1亿元项目奖励(计30万元)
市直:奖励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30万元。
(二)税收首次达1000万元项目奖励(计24万元)
宿豫区:奖励长江润发(宿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6万元、宿迁市德威线缆有限公司6万元。
宿迁经济开发区:奖励宿迁中联水泥有限公司6万元、宿迁娃哈哈恒枫食品有限公司6万元。
(三)税收首次达500万元项目奖励(计20万元)
宿豫区:奖励中节能(宿迁)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4万元、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4万元、宿迁强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4万元、宿迁市鑫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万元。
宿迁经济开发区:奖励宿迁市正邦铝业有限公司4万元。
五、“两高两低”企业环评、安评类(计13.8万元,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中列支)
宿豫区:奖励江苏烨泰玻璃有限公司7万元、江苏华达涂层有限公司3万元。
宿城区:奖励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3.3万元、江苏德利恒棉业有限公司0.5万元。
六、企业参展类(计58.79万元,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