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项目征用 村农用地 亩,2002年未该村人均农用地面积为 亩,该征地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人数为 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7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迳向镇人民政府反映。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
附:应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名单
(盖章)
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5
关于 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范围
人员名单公示结果的说明
征地项目征用 村农用地 亩,2002年未该村人均农用地面积为 亩,该征地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人数为 人。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落实情况审核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12号)的规定,经所在村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了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人员名单。本镇于 月 日至 月 日对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直至公示结束,未收到异议。
特此说明。
附:公示原件
(盖章)
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6
关于 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范围
人员名单暂无法确定的说明
征地项目征用 村农用地 亩,2002年未该村人均农用地面积为 亩,该征地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人数为 人。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落实情况审核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12号)的规定,经所在村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因 原因,暂无法确定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人员名单。待村经济组织明确参保人员名单后,本镇再按有关程序予以审核、公示。
特此说明。
(盖章)
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7
关于确定缴费档次的函
广州市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印发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2008]1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双方商量, 征地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按第 档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