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权力阳光运行、行政执法事项网上申报审批的通知
(宁发改法规字﹝2008﹞495号)
各区县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我委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已经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审批系统运行范围
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由我委办理的、经由市政府法制办审定的行政执法事项(核准、备案、审批等)均纳入此范围(详见“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的“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或“南京市政务大厅”网站公示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项行政权力)。
二、网上申报审批系统运行方式
凡申报本委办理的上述行政执法事项的公文(含附件),请统一登录“南京市政务大厅”网站(网址http://www.mynj.gov.cn/isp/index.jsp),通过其中的“服务部门”或“主题服务”等栏目给定的相应途径,进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带有编号的各项行政权力办理流程进行报送。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单位需同时报送纸质文件。
各区县发改局原通过系统纵向网报送本委的上述事项,同时改为由“南京市政务大厅” 网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