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2008]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秦皇岛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秦皇岛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市场准入为根本,以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从产地、市场和公示“三个环节”入手,对进入全市市场的农产品,实行有品种、有重点、有区别的分类检测,基本实现主要批量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检测电子溯码公示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能够有目地的选用合格农产品。
  (二)实施原则: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从城市区的批发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蔬菜、果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开始,逐步向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市场销售的大宗农产品延伸。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方式、方法和长效机制,用 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和公示制度。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从20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秦皇岛市海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山海关石桥批发市场、北戴河杨各庄批发市场等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实施蔬菜、果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市场准入。
  第二阶段为完善提高阶段。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在各县城区内的批发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实行蔬菜、果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市场准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