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必备资料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通信保障应急的需要,常备以下资料:
(1)1:600万全国地图、1:50万自治区、市、县(区)地图;
(2)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
(3)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4)相关部门、单位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6.4 技术储备与保障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在平时应加强技术储备与保障管理工作,依托各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技术力量,建立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应急通信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6.6 监督检查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类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
(2)各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3)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调度、通信值班等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
(4)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情况;
(5)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6)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
(7)通信保障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及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
(8)通信事故处理后的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及改进防范措施等情况。
6.7 需要其它部门保障的工作
6.7.1 交通运输保障
为了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资迅速抵达事发地点,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在执行通信保障应急任务时的交通指挥和人员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自治区交通厅负责组织提供应急通信物资及设备的运输保障工作,给予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支持,以保证应急物资迅速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