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购政策
1. 稳定种植规模,严格执行国家烟叶生产收购“双控”政策,全面实行烟叶生产收购合同制,对无合同或超合同、劣杂品种烟叶、陈烟、虫蛀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2. 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不准压级和提级收购,及时兑现烟农烟叶款,除烟草部门垫付与烟叶生产有关款项可扣外,其余款项一律不允许在收购款项中代扣代缴。
3. 继续执行烟叶收购调拨二次验级的有效办法,降级损失仍由地方政府与烟草公司各承担50%。
4. 全面推行烟叶原收原调。继续实行“云烟系列、K系列”分品种单收单调,全州初烤烟叶除安排直调省烟叶公司部分外,由州烟草公司进行统筹安排。
5. 严格执行烟叶专卖管理规定,严禁跨区收购,严厉打击内外勾结和倒买倒卖贩运烟叶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烟叶收购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稳定规模,确保烟叶生产计划目标实现
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持“稳定规模,控制总量”的方针,牢固树立“既控得住,又稳得住”的思想,抓住机遇,把稳定烟农、稳定规模作为烟叶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确保明年计划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是要切实加强计划管理,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要利用好计划资源,把有限的计划安排给自然条件好、领导重视、农民种烟积极性比较稳定,以及烟叶生产基础较牢的地区。二是继续坚持以合同制为主线,做好合同签订组织工作。严格执行“烟农申请、资格审核、签订合同、建立档案”的签订程序,按近年来实际单产约定种植面积,落实合同公示制度,发挥广大烟农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化合同管理档案;加大合同检查监督力度,在生产、收购的关键环节,进行合同检查清理,切实做到规范管理。三是继续推行“烟草公司+村组+农户”的烟叶生产组织模式,进一步依托“烟叶种植管理协议”,充分发挥村组两级干部在种植规划、措施落实、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二)科技兴烟,努力提升我州烟叶生产整体水平
科技进步是提高烟叶生产整体水平、提高烟叶质量、增加烟农收入的重要支撑,各县、市要紧紧抓住烟叶生产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技术的到位率,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生产技术和专业化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
1. 强化轮作,优化种烟田地和种烟农户。要按照“轮作90%以上、坝区50亩以上,山区连片30亩以上”的要求,规划好2008年种烟田地,实施好规模连片种植。对零星分散、无法轮作、生产水平低、单产低的田地不得再安排种植。对种烟水平高、效益好的农户多安排计划;历年种烟水平低,低次等烟多的农户,无劳力、无投入能力的农户不再安排种植。通过做好两个优化,为2008年计划落实、合同签订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