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劳社[2006]50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冀政[2006]6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去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今年8月26日,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我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国务院《决定》精神,结合实际,在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扩面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经办能力建设等方面突出了河北特色。这对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必将对我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意见》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动我省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新发展。

  二、抓紧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的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养老保险工作的核心工程。各市要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逐条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计划,对组织领导、任务安排、量化指标、工作进度、配套措施、监督检查等作出具体安排。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收集研究并及时解决贯彻《实施意见》中的具体问题。各地贯彻《实施意见》的工作计划要于2006年10月底前报省厅;出台具体贯彻办法或实施细则的,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06年12月底前报省厅备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