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收集档案做好建立汶川大地震信息资料库准备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函〔2008〕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汶川“5·1 2”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根据四川省地震局《关于认真收集档案做好建立汶川大地震信息资料库准备工作的通知》(中震办发〔2008〕11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分做好建立“汶川大地震信息资料库”的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将地震后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及声像资料等收集齐全。地震现场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将形成的文件资料向主管部门或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移交。
二、归档文件材料主要包括:各级领导指挥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稿及会议纪要、宣传报道、活动照片、录音、录像;各部门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的重大决策、制订的预案和监测方案及召开的专门会议的文件材料;各部门开展抗震救灾、防治工作、灾情报告等文件材料(特别要注意收集反映灾情纪实的照片、音像材料),针对灾情采取的防治措施及灾情统计的文件材料;组织救灾物品和有关保障灾区生产、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接受社会(国内外)捐赠的有关文件材料;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抗震救灾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文件材料;灾后重建的规划、实施、管理等相关文件材料;其它与抗震救灾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三、各级档案工作部门要积极协助和配合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此次专题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主动向主管领导汇报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档案资料系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