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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南充市狂犬病防制专项整治行动先进集体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南充市狂犬病防制专项整治行动先进集体的通知
(南府办函〔2008〕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控制我市狂犬病疫情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狂犬病防制专项整治行动,并于四月中旬圆满结束。在整治行动中,一些县(市、区)政府发扬不怕困难,敢于作战的精神风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抓实干,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狂犬病疫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巩固成果,推广经验,确保全市狂犬病防制工作全面均衡发展,经市政府督查组现场考评,现决定对取得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仪陇县人民政府、高坪区人民政府、嘉陵区人民政府授予狂犬病防制专项整治行动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把已经取得的成绩作为今后工作的新起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为狂犬病防制工作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进一步坚定防制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不怕困难,不畏艰辛,真抓实干,坚决打好狂犬病防制工作的持久战和攻坚战,为维护广大市民的身体和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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