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函〔2008〕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48号)文件精神,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从源头上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维护奶农合法利益,促进我市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开展全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奶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是一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各级政府都必须有清醒的认识、鲜明的立场、严明的纪律、有力的举措,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尽职尽责做好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
开展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是从源头上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由市畜牧局牵头,会同质监、工商、经委、公安、卫生、食品药监、商务、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打好奶站专项整治这场硬仗。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严肃认真、扎实高效的作风,迅速行动,坚决彻底,不留死角和隐患,保质保量完成整治工作各项任务。
二、确保实现整治工作三大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个月,10月底结束。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必须确保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在生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和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二是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务必将所有奶站(点)纳入清理整顿和监管范围;三是规范经营行为,建章立制,使奶站(点)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有力改善奶站整体素质,提高生鲜奶质量水平,构建奶站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三、突出抓好整治主要环节
一要迅速摸清底数。各地要迅速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基层,逐一检查,挨个摸底,摸清辖区内所有奶站(点)的设立模式、所有者性质、经营类型、日收奶量、挤奶方式等情况,一站一表,登记造册。对个体私营奶站(点)、流动收奶点等独立于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区之外的营利性奶站,要重点清查,按全覆盖的要求,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站、不留死角。各地要确保在9月底前按要求彻底摸清奶站底数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