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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对2006年以来审计反映的问题整改及落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履行决策、会议制度、监督职责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制度情况,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情况,管理费用和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情况;监督部门履行职责和对违反国务院《条例》规定的纠正情况。
  2、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对违规发放和逾期个人住房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对历史遗留的项目贷款、逾期个人住房贷款等风险问题,要予以坚决回收和妥善处置。
  3、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对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以及骗贷等损害职工权益、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要逐一核实,清理相关账户,严格执行“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进一步完善提取和贷款办法,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
  4、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发放贷款、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违法问题,要认真整改。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或造成资金严重损失的,要依纪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市审计局、六安银监分局七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协调联络、分析汇总、检查指导等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四、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8月上旬):部署安排、宣传发动。
  组织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专项举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设立专项举报投诉电话0564-3336788,投诉邮箱:lagjj2936@163.com。同时,要广泛的开展宣传活动,市政府纠风办或监察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其网站上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的电子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2008年8月中旬-9月):自查自纠、边查边改。
  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本方案要求,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边查边改。要从规范管理入手,建章立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普遍存在的政策性问题及其他重大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对查处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要及时报告。9月底前,本市自查自纠情况由市专项治理领导组汇总报送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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