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是负责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落实市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直属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
(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部门)要确定一个科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在本部门新闻发言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该部门新闻发布的策划、联络、协调和组织工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加强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联系沟通,认真主动地做好政府部门(直属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审批和内容、口径的确定。以市政府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市领导的指示或市政府主管部门工作需要,协同市政府主管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经市政府秘书长审阅后,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批准后发布;以市政府部门或直属部门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由该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经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后,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后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部门)在每次新闻发布之前,都要由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
(四)发布效果的跟踪与反馈。新闻发布以后,要进行发布效果的评估,一是了解媒体报道以后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二是针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研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部门)都要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为新闻发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为新闻发言人参加一些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提供方便。对于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救灾防疫、突发事件等重大内容的发布,市政府各部门(直属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舆论导向的正确。
政府新闻发言人是政府形象的具体体现,市政府各部门(直属部门)都要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的建设,选择综合素质高、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厚的理论功底、熟悉本部门工作业务及相关政策、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善于同各类人员特别是能与媒体记者打交道的、具有一定亲和力与临场应变能力的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要努力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各县区政府和叶集试验区、六安开发区管委原则上都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具体做法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六安市首批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位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