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


  五、拓宽渠道,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一)推行农村药品集中配送。鼓励有一定经营规模、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诚信度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直配或易地设置配送中心等方式,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农村涉药单位集中配送药品。

  (二)促进城乡药品连锁经营。大力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鼓励直营连锁或加盟连锁网络建设,促进药品零售连锁向农村延伸,切实方便农民群众购药。

  (三)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购药渠道。推行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或由乡镇卫生院以不谋利为目的,为村级卫生机构统一代购药品,逐步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六、加强合作,促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机结合

  围绕“减少流通环节、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方便农民购药”的目标,从农村涉药人员培训、乡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药品质量信息通报、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促进现代药品物流发展、完善相关政策等方面着手,积极探索“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机结合,促进“两网”建设与“新农合”共同发展。

  附件:市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二○○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

市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秦 武(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丁跃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忠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徐伟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叶 斌(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益芳(市卫生局副局长)

      苏长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刘明华(市物价局副局长)

      姜和龙(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于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成林(怀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家渠(五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袁成文(固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钱士超(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