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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白山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实现白山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切实保障,市政府决定建立我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确保“绿色通道”顺利运行并切实发挥作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绿色通道”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绿色通道”具体运行工作并结合实际优化运行流程,对“绿色通道”运行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查处干扰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规违纪行为。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赵晓君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臧立平 市政府秘书长
  王永和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袁清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邓 杰 市规划局局长
  林树茂 市政府办副主任
  鞠晓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凤歧 市经委副主任
  纪锡新 市国土局副局长
  王亚泉 市建设局副局长
  安秀溢 市房地产局副局长
  黄仁芬 市四城联创办副主任
  任洪林 市人防办副主任
  于长春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 勇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永和
  副主任:林树茂  鞠晓东
  成 员: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软环境办和相关部门行政审批科全体人员。
  二、工作制度
  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重点项目(依据市发改委提供的重点项目目录),从项目立项起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均实行全程代办、特事特办及全程跟踪服务。一是实行代办制,即由代办人对重点项目的审批事项实行包办或领办,全程跟踪服务;二是实行上门审批服务制,即同一项目审批,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现场办公,上门集中审批服务;三是实行并联审批制,即同一项目审批,由牵头部门发《并联审批通知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四是实行联席会议制,即重点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遇到难点问题,由市发改委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会议研究解决;五是实行内部传递制,即部门或部门内部之间互为前置的交叉审批件,只在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之间相互传递;六是实行督办问责制,即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重点项目审批进程进行跟踪督办;由市软环境办及中心监察室对在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中存在过错或违规违纪问题的部门及责任人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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