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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现将《200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200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继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推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类事项的公开;巩固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开创振兴白山、富民强市、建设全面小康的长白山第一市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条例》的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加强领导,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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