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需要正面回答的热点问题。
(六)重大突发事件。
(七)市政府举办的或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由相关部门承办的重要活动。
(八)市政府认为需要发布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方式
(一)日常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年初协商有关部门拟定本年度新闻发布计划。
(二)特殊新闻发布。遇有重大或特殊事件发生,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进行新闻发布。
(三)临时新闻发布。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随时申请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名义进行新闻发布,或是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形势需要,报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后,约请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新闻发布。
(四)网络新闻发布。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对外宣传需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长白山之窗”发布新闻或信息。
新闻发布的形式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请示市政府有关领导确定。一般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也可采取召开记者招待会、记者通气会、背景吹风会以及发送新闻稿等形式。
市政府进行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市政府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进行新闻发布,由该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
四、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新闻发布要履行严格的报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发布。
(一)新闻发布的确定。市政府新闻发布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进行:一是由市政府新闻办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等内容,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新闻发布计划,约请有关部门进行新闻发布。二是由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新闻发布申请(一般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市政府新闻办对申请进行报(审)批后,以市政府名义进行新闻发布。
(二)新闻发布稿的起草和审核。市政府进行新闻发布,由涉事的牵头部门拟订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副市长审定后报市长批准。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以市政府名义进行新闻发布,由涉事单位拟订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审批。
(三)新闻发布口径的商定。在新闻发布前,由新闻发言人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就所发布新闻的主题和社会舆情,共同研究记者可能提问的问题,根据相关资料确定答问口径,并上报主管副市长或市长审批,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