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宇龙粮油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玉米淀粉综合开发项目延期的复函
(冀发改函[2008]390号)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河北宇龙粮油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玉米淀粉综合开发项目申请延期的请示》(邯发改呈[2008]20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该项目是我委以冀发改工机备字[2006]311号备案证备案的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在2007年国家和省清理在建、拟建玉米项目时,该项目曾暂停建设。后因项目已经处于在建状态,并被国家开发办列入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关于曲周县河北宇龙粮油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玉米淀粉综合开发项目的复函》和冀发改函【2008】177号,企业虽然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到目前为止,项目已累计完成4600多万元,由于部分设备没有按时到位等原因,致使项目不能按备案证规定的时间完成。为使项目顺利实施,同意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0年7月,冀发改工机备字[2006]311号备案证的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