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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8]113号 2008年8月2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全省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78号)精神和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今年8月至11月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进一步深入开展“六查一提高”活动,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跨境流域、南水北调沿线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巩固整治成效,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环境违法案件后续督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有关部署,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市、县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检查。

  1.检查2005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确保各地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检查2006年以来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落实情况。各地要以整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为重点,开展后督察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

  3.检查2007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停电、停水、设备拆除等措施和彻底取缔麦草制浆的落实情况。坚决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

  4.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案件及饮用水源、造纸行业专项整治的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案件及饮用水源、造纸行业专项整治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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