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市通道绿化工程
由市交通局、泸州铁路公司牵头,选择速生、常绿、彩色、遮阴效果好的树种建设森林带。铁路、高速公路、环城公路、省道、县道两侧绿化林带要按照绿化标准进一步完善,增加宽度,提高档次,加快环城观光景点的建设及完善配套绿化等设施,使之成为城市的绿化风景线和绿色经济产业带。
(五)城市周边集镇绿化工程
由江阳、龙马潭、纳溪三区政府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予以配合。结合集镇建设强化绿化美化,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
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保障措施
(一)统一领导,共同创建
创建森林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市长刘国强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小端,副市长陈万春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三区区长为成员,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由市规建局负责,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都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班子着力抓、各级部门配合抓、全市上下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采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公益广告、宣传单、宣传画(册)、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运用现代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创建标准、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创建工作化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的成果和先进典型,促进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突出特色,科学规划
规划是创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林业、规建、交通、铁路、水利、农业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要协调配合,认真搞好创建森林城市的规划工作。总体规划由市林业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各专项规划由三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具体任务由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落实。规划要目标前瞻,布局合理,措施有力,特色明显,操作可行。各项规划工作必须在10月中旬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