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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4.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2007年重点抓好八道江区和江源区的试点工作,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把条件较好的县(市)纳入试点范围,带动其他县(市)社区卫生工作的开展,力争到2010年在所有县(市、区)全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基本覆盖全市城区居民。
  5.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与城市社区建设同步进行。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社区建设计划,在新建社区或旧城改造居民小区时,要按规定和标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由规划局与开发商协调,与新建社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已建成的社区或居民小区,由政府协调有关单位或开发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偿提供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
  (三)目标任务。
  2007年八道江区、江源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2008年达到90%,2009年达到100%。2008年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县(市)进行试点,县(市)政府所在城镇力争在2010年达到100%。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市城市居民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一)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年,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1.合理布局。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原则上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3万-10万居民,根据需要和标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2007年全市共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所,其中:八道江区5所,江源区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5所,其中:八道江区3所,江源区2所。随着城市扩容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90%以上的居民从住所步行10-15分钟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完善设备设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符合准入标准,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温馨,居民健康信息资料健全。配备健康教育和康复训练等设施,提供居民免费索取的宣传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有扶手、防滑地面等方便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
  (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做到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全面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居民医药费用支出负担相对减轻,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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