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葫芦岛市清理审定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清理审定范围

  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范围是:以县(市、区,下同)为单位,截至2007年12月31日,县、乡(镇,下同)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公办农村中小学,为完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学任务,通过向融资机构贷款、施工单位垫资,向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其他单位、借款等形式形成的债务。

  清理审定农村“普九”债务的范围是:以县为单位,县、乡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公办农村中小学,自推进农村“普九”工作,到通过省级农村“普九”验收合格期间,通过向融资机构贷款、施工单位垫资,向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等形式形成的债务。债务计算时间截至2005年12月31日。

  国有农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九”债务也纳入清理审定农村“普九”债务范围。

  对于世行贷款等国际金融组织及国外政府借款中涉及农村 “普九”债务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三、清理审定的程序和步骤

  清理化解农村 “普九”债务的关键是摸清底数,锁定债务。全市农村 “普九”债务清理认定工作在2008年底前完成,全部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力争于2009年底前完成。

  (一)总体部署

  市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清理审定农村“普九”债务方案,明确相关政策和部门工作分工,召开全市会议进行总体部署,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

  (二)清理核实登记

  2008年5月份开始,由各县制定清理审定债务方案,按照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审计、监察、财政、教育、农业、金融等部门,按照市统一要求,在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债务项目、债务发生时间、数额、来源和用途、合同协议等进行全面清理基础上,县级审计部门要逐项、逐笔核实认定农村“普九”债务。在核实认定过程中,各地要查清债务数额、构成及债权人情况,依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认真填报债务情况登记表,归集有关账表、凭证、合同、借据等相关原始资料,剔除不实和不合法债务,锁定实际债务,并逐笔登记造册。

  (三)债务公示

  各乡镇、村和学校要将清理核实后的债务在对应的学校等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债务项目、发生时间、数额、用途、债权人及债务人、举报电话和受理部门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群众举报有异议的债务,清理核实主管部门要认真对待,尽快核实后并按要求再予公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