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责任报告单位: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市、县(市、区)卫生局为责任报告主体;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
3.2.2 责任报告人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责任报告人: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责任报告人: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3.2.3 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诊治医师发现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应当填写《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个案相关信息报告卡》(以下简称《报告卡》,见附件1),同时将《报告卡》报送到本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或负责科室,预防保健科或负责科室做好登记,并将《报告卡》在2小时内传真或报送所在地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进行信息核实,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当发现中毒情况可能达到事件标准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报送《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见附件2)。
接到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报告的县(市、区)卫生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局报告,并立即组织医疗救治,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在2小时内尽快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市卫生局在接到报告后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省卫生厅报告,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开展相应的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在2小时内尽快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3.2.4 报告内容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3.3 预警
当地气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综合卫生、气象和环境等相关的监测信息,结合当地地理和建筑结构特点,按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规律,分析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预警建议,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发布预警提示。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