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 加强协调,信息共享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及时通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研究分析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对可能发生的中毒事件协调气象、卫生、城建、公安、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预警提示,对已经发生的中毒事件协调联动,积极处置。
1.5.4 反应及时,处置有效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做好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的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应急能力,迅速、及时、有效地应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市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局的建议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市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协管卫生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发生在我市的特别重大、重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我市较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气象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环保局、建委、信息产业局、市红十字会等。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制订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应急处理方案;提出启动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应急反应和组建市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组织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报告、医疗救治工作,并在市政府领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调查与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等。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分析未来气象条件的可能影响,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并为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市委宣传部:按照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组织报道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宣传一氧化碳中毒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中毒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市教育局:与市卫生局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对各类学校中毒事件的防控措施,防止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