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奖励政策
1、评选市级优胜乡镇35个,其中25个乡镇按比例分配,由各县区评定,其余10个指标机动,由市农建办评定,由市委、市政府颁发奖牌并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无市优质工程、对2007年库塘井窖工程没有配套、没有围绕水源工程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乡镇,不得评为市级优胜乡镇。
2、评选市级优质工程80项,根据市制定的优质工程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奖代补标准。市级优质工程,每项奖励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凡申报市级优质工程的农建项目,必须预先申报工程计划,接受市农建办全程监督检查,否则不予评优。2007年度农建工程没有配套或没有进行结构调整的乡镇,扣减2008年工程补助。第一次拉练检查验收合格后, 下拨第一批以奖代补资金,第二次拉练检查验收合格后,下拨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
五、检查评比
(一)检查方式
1、市政府组织两次宏观拉练检查,其中春夏季一次占40分,秋冬季一次占40分。
2、日常检查占15分。
3、微观检查占5分。每一档的差距为本次总分的5%。
全年两次宏观拉练由评委参加检查,具体人员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农委、财政局、林业局等部门领导。为了互相学习促进,参赛县(市)区水利局局长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春夏季拉练检查。具体时间:第一次7月上旬,第二次10月下旬。
(二)检查方法
1、市政府检查,每次由各县(市)区提供15项重点骨干工程参检(如果数量不足,市优质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减半拨付),工程简介要明了,数据要准确真实,参检工程要有工程行政、技术责任人签字的验收单。每次由各县(市)区推荐8项工程参检,推荐工程必须有治河工程、水保工程、水源工程。其次在其余列检的重点骨干工程中抽查4项。工程项目受检后, 由评委综合评价,量化打分,署名投票排出名次,投票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投票不准投并列票。
2、列检而未检的工程及其它农建骨干工程由市水利局日常检查,最终排出各县(市)区名次。
3、微观检查是指检查各县(市)区发送的关于农建工作方面的各种简报、动态、宣传报导的数量,按被省厅水利简报,农建动态,市委、市政府工作动态,省市报刊、电视台采用多少确定名次,其中省以上宣传1次计市级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