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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08城市综合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年末):为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市政府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项整治工作逐项、逐段进行总体检查验收,对未达标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各项整治成果进行全面巩固和提高,真正实现长效管理。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好2008城市综合管理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是构建生态宜居城市、改善投资和旅游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加快实施辽宁“五点一线”经济发展战略和实现葫芦岛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真正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全面发动,落实责任

  连山区和龙港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本活动,以提高广大市民与外来人员的城市意识、文明程度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要明确任务,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按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将活动任务标准层层分解,实行责任查究制度,奖优罚劣。

  (三)完善体制,创新机制

  要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高标准长效管理为目标,对与新时期城市管理不相适应的体制进行大力调整和完善。以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创新管理机制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符合管理需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体系,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正确处理好在管理工作中的治标与治本、专业管理和群众参与、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正面疏导与依法治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

  (四)城乡联动,整体推进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本行政区域内深入开展此项活动,以县城、中心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村镇为重点,对乱堆、乱挖、乱占、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大力完善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加快村镇公厕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解决镇区居民行路难、吃水难、垃圾排放难等问题。大力开展村镇植树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制定高速公路、铁路和交通干道两侧综合治理方案,尽快改善环境面貌,落实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要求,改善交通秩序状况。

  (五)加大宣传,强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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